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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检察院被评为“201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”

作者:65      发布于:2012-12-20 11:49


市检察院被评为“201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”

 
    8月30至31日,“第十届全国检察长论坛”在上海举办。会上,洛阳市人民检察院、宜阳县人民检察院、嵩县人民检察院、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社表彰为“201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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